这里列出了 CSS 属性支持的长度单位。除非特别指出,长度单位都可在 Microsoft® Internet Explorer 3.0 及以后版本中使用。若标有星号(*),则表明该长度单位可在 Internet Explorer 4.0 及以后版本中使用。
CSS 长度单位表格
相对长度单位 | |
---|---|
em | 元素字体的高度。 |
ex | 字母“x”的高度。 |
px | 像素。 |
% | 百分比 |
绝对长度单位 | |
in | 英寸(1 英寸 = 2.54 厘米)。 |
cm | 厘米。 |
mm | 毫米。 |
pt | 磅(1 磅 = 1/72 英寸)。 |
pc | 皮卡(1 皮卡 = 12 磅)。 |
样式表属性中的度量和位置是以长度单位给出的。Internet Explorer 支持两种长度单位类型: 相对和绝对。
相对长度单位指定了相对于其它长度属性的长度。相对长度单位在不同的输出设备之间的比例较好,如监视器和打印机。
绝对长度单位指定了绝对的度量,如英寸或厘米。绝对长度单位在输出设备的物理属性未知的情况下非常有用。
当你使用 !DOCTYPE 声明来指定标准兼容模式时,Internet Explorer 6 及以后版本将忽略不遵从 CSS 级别 1(CSS1) 的样式表声明。根据 CSS 1,长度值必须指定单位类型标识符。较早版本的 Internet Explorer 允许你使用某种非法的声明,并将所有没有任何单位类型标识符的数字都假定为以像素为单位,即在字符串后面自动添加“px”后缀。